海口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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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到期不续签,法院:属违法终止,判赔26.6万余元
海口中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邱某与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到期发不续签通知。二审认定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属违法终止,判公司支付赔偿金2664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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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拒绝外派被按“严重违纪”辞退,一审按12年封顶判11.8万,二审改判19.2万
工作16年的梁某因怀孕早期无法赴外地工作被辞退,一审按“12年封顶”判赔11.8万余元。海口中院:12年上限只适用于月工资超社平三倍的高薪者,普通员工按实际工龄算,改判19209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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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职工拒绝调岗被按“旷工”辞退,法院:未尽特殊保护义务,公司赔偿11.4万余元
孕期女职工被从客服岗调至销售岗,书面拒绝后被退回派遣公司并按旷工解除合同。海口中院二审认定调岗不合理、解除违法,公司须支付赔偿金114739.66元。该案入选海口劳动争议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