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给你发解约函,只在群里扔一句“等通知”,合同照样能算被他终止了。但合同写的双倍赔偿,法院大概率不会照抄,23万投资款按1.3倍判,是29.9万。
“等通知再摆摊。”
2025年5月,景区工作人员在“景区小吃群”里给A商户的法定代表人发了这么一条。之前一切都还正常,摊子摆着,货备着,人雇着。之后再也没有通知。
A商户2023年和泉州某旅游开发公司签了两份《合作合同》,拿下生态旅游度假区内几处场地的使用权,做特色小吃和饮品,合作期五年。为了开张,投进去23万元启动资金。双方还写了两条:合作期内景区不得引进同类竞品;景区无故终止合同,按投资款双倍赔偿。
2025年1月,因为景区里冒出同类竞品,双方闹到调解,签了《和解协议》和调整场地的《补充协议》。裂痕从那时候就有了。四个月后,就是那句“等通知”。
“不说话”怎么就成了违约
景区的答辩听上去有理:旅游淡季、台风天气,客流少,我们没正式停业,谈不上违约。
法官没听这套。查了三样东西:微信群聊记录、现场勘验情况、景区的电费缴交记录。电费这条最实在,景区实际已经停止运营,机器不转,灯不亮,账单一目了然。群里那句“等通知”之后长期沉默,加上现场状态,足以认定是单方面终止合同。
文旅合作有个特点,商户的经营高度依附于景区。景区不供场地、不开门、不导流,商户什么都做不了。所以景区作为提供经营条件和保障的一方,用停配套服务、不通知营业这种消极方式变相终止,属于以默示行为根本违约。没有解约函,不等于没有解约。
裁判要旨
法院没有停在“有没有书面解约”这一层,直接问了一个更实质的问题:合同目的还能不能实现。
判断根本违约,看的是守约方还能不能拿到他签合同时想要的东西。A商户要的是五年经营权,景区一停,这五年就是空的,合同目的落空,根本违约成立。至于景区说自己“没正式停业”,只是形式上的辩解,改变不了履行已经中断的事实。
违约金那一段是这案子的重点。合同白纸黑字写了双倍,46万。法院认为双倍标准过高,按民法典的调整规则往下压,以23万元投资款为基数,判1.3倍,即29.9万元。另外,《和解协议》里还没兑现的补偿尾款,因为合作已经终止、没办法再从收益里抵扣,景区必须如数付清。二审维持原判。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条解析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是这类“对方躺平不干了”的案子的两个抓手。第二项管的是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第四项管的是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景区这种“不说不干,就是不动”的状态,落在第四项上更稳,因为要论证的是结果,不是对方嘴上说了什么。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是双刃剑。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调减;低于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所以合同里写“双倍”“三倍”不是白写,但也不是写了就一定能拿到。法院调的时候看四样:实际损失有多大、合同履行到什么程度、双方过错轻重、守约方的预期利益。
违约金为什么会被砍
实务里有个大致的参照:约定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通常会被认为“过分高于”。但这不是硬标准,法官有裁量空间。本案双倍是100%,明显越线,压到1.3倍,等于在“补偿实际投入”和“轻微惩罚违约”之间找了个中间点。
两种情况,先分清自己是哪一种
能主张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并索赔的:
- 对方停止履行主要义务,你已经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场地进不去、货供不上、服务断了)。
- 有客观证据证明对方已实际停止经营:停业公告、断电记录、清场通知、员工解散、群里的通知。
- 你方自己没有先违约,或者虽有轻微瑕疵但不影响对方履行。
- 你已经催告过,给了合理期限,对方仍不恢复履行。
只能主张一般违约或部分损失,别指望解除的:
- 对方只是迟延,但仍在履行,迟几天不影响合同目的。
- 对方部分不履行,剩下的部分你还能继续做。
- 停摆是你自己先撤场、先停业造成的,对方只是没拦你。
- 合同里有明确的免责事由,且对方能证明落在这个事由里(真不可抗力、政策明令关停)。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等通知”这类话,出现在微信群、电话、口头,都有个共同问题:会消失。群可以解散,消息可以撤回,手机可以换。看到这类消息当天就该做三件事:截图保存完整对话(含群名、发言人、时间)、用可信时间戳或者公证处固定、把原始载体留着别删。
第二件事是别急着撤场。商户一气之下把设备拉走、员工遣散,结果被对方反过来说“是你自己放弃履行”。正确顺序是先发书面催告函,写清要求恢复履行的具体事项和期限(比如15日内恢复场地供电供水、恢复营业),保留送达凭证。对方逾期不回复、不履行,再发解除通知,再谈赔偿。这一套走完,违约责任的方向就锁死了。
第三件事是损失怎么算。法院不会凭一张嘴认投入,要的是凭证:装修合同和发票、设备采购单、员工工资表和社保记录、备货的进货单、前期推广费用、已交的保证金。能证明的投入才算基数,算不出来的部分,法院只能酌定。
违约金条款怎么写更实用:写清计算基数(是投资款、合同总价,还是已付款)、起算时间、计算方式、上限,别只写一个倍数。再加一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就差额部分另行主张”,给自己留个后手。
还有句实话:违约金调减的幅度,各地差异很大。同样是约定双倍,有的法院支持到1.5倍,有的直接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折算利息,差出好几倍。这类案子值不值得打、按什么口径主张,先做个可行性判断比闷头起诉划算。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素材来源:泉州晚报2026年11月2日报道的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案情与判项引自该公开报道,当事人已化名。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合同纠纷是民商事领域最常见的纠纷类型。丁传明律师团队在合同审查、违约追责、解除权行使等方面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擅长从合同效力、履约证据、损失因果关系三个层面构建诉讼策略。无论是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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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合同未履行时通常可以退还。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和履约情况。
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
违约金由双方约定,但过分高于损失的(通常指超过损失30%),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综合判断。
被骗签了合同怎么办?
如能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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