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员工在工位开直播被开除,索赔12.8万赔偿金为什么一分没支持
劳动工伤

南京员工在工位开直播被开除,索赔12.8万赔偿金为什么一分没支持

2026-11-05 · 丁传明律师 · 以案释法
丁
丁传明律师
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20120171040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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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入职的检验员,2025年6月在检验台开直播,客户定制产品和产线环境全被拍进去。公司面谈后以严重违纪解除并通知工会,法院认定解除合法。

把客户定制的产品、产线和工位一起播出去,公司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定解除合法,12.8万元赔偿金一分没支持。

2025年6月19日,南京江宁一家公司的检验员小余打开手机直播。镜头背景就是他的检验台,手上戴着手套,正检测客户定制的零件。

五天后,公司找他面谈。

他承认在工作区域直播“有点违纪”,对客户可能因此被处罚这件事没什么概念,也没表现出要改的意思。当天,公司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了工会。

小余不服,先申请仲裁。仲裁委因审限到期终结审理,他接着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8万元。

案子到了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没有停在“直播是不是个人自由”这一层,而是顺着三步往下走。

第一步,直播内容算不算公司的保密信息。客户与公司之间签有《保密协议》,明确要求门禁、工位遮蔽、专属零件区等管控措施,公司一旦违约要赔数百万美元。公司据此设了专用检验区,配了禁拍标志。直播画面里,客户的定制产品和生产环境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步,公司有没有制度依据。入职时发了《员工手册》,另单独签了《保密及知识产权权属协议》,承诺在职期间和离职后都保守保密信息、遵守保密规定。制度这一环不缺。

第三步,程序走没走。解除前安排面谈,给了陈述和解释的机会;解除时通知了工会。

三步都对上,法院认定公司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解除,属于合法解除,不用支付赔偿金。小余的请求全部被驳回。

证据这一块值得单独说。监控视频、直播截图、直播账号的历史动态、面谈录音,四样东西互相印证。不是靠一张截图,而是把“什么时间、在什么位置、拍了什么、事后怎么解释”串成了一条线。这条线一旦成形,员工再说“随手拍着玩”就没有说服力了。

法律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这条规定怎么理解?

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没有“造成损失”这个门槛。第三项要求“重大损害”,第二项只要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少一个要件,公司的举证负担就轻一截——不需要证明客户真的索赔了,只要证明行为本身越过了红线。

但这个“轻”是有前提的:规章制度本身得立得住。内容合法、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三条少一条,制度就不能作为解除依据。庭审里公司拿得出签收记录、培训记录,这一环才算闭合。

第四十三条是硬程序。实体上再站得住,工会程序漏了,仍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没有工会的,实践中要求向所在地的上级工会报备征求意见,并留下书面痕迹。不少公司栽在这里,不是因为没理,而是因为少了一份函。

两条一起看,公司想赢要交三样东西:制度、公示、程序。缺一样,输面就大。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适用——公司解除大概率站得住

  • 保密协议或员工手册里,明确把客户信息、生产环境、工艺参数列入保密范围。
  • 工作场所有禁拍、禁摄标识,入职培训留有签收记录。
  • 直播画面能识别出具体客户或产品型号,不是远景里模糊的一角。
  • 解除前有面谈记录,解除时通知了工会,或者向上级工会报备并留有书面材料。

不适用——多半会被认定违法解除

  • 只有一本员工手册,没有签收、没有培训、没有公示证据。
  • 制度里写了考勤、写了奖惩,就是没写“工作场所拍摄、对外传播”。
  • 直播只拍到自己工位和背影,客户信息看不出来。
  • 跳过工会程序,也没有向上级工会报备。

这四条的差别,直接决定赔偿金是12.8万元还是0。同一批事实,换个公司、换套制度,结果可能完全相反。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站在员工一侧,最贵的往往是面谈时那几句话。承认“有点违纪”,等于把最难的定性部分替公司做完了;说自己“没意识到风险”,会被写进认定里当作主观状态的依据。面谈前想清楚三件事:拍了什么、传到了哪里、有没有留存和二次传播。

站在公司一侧,解除通知上的理由要写具体:哪一条制度、第几页、什么行为、什么时间。只写“严重违纪”四个字,仲裁阶段基本撑不住。面谈记录最好有本人签字,没有签字的,至少要有见证人和录音。

时效别记错。违法解除赔偿金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解除之日起算。赔偿金是二倍经济补偿,不是一倍,这两个数在实务里经常被当事人搞混。

还要提醒一句:这类案件的裁量各地并不统一。同样是工位直播,拍的是自家工位还是客户产线,判法可能完全不同;有的仲裁委对“严重”的把握更严,会看有没有实际损失、有没有警告前置、有没有给过改正机会。真走到这一步,先做一次可行性判断,比直接递材料更省时间。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素材来源:2026年11月4日《人民法院报》报道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已化名。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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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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