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封面上写的是《合作协议》,改不了劳动关系的性质;公司单方面把工资记成“股金”,也挡不住这笔钱该发。浏阳法院判公司五日内支付欠薪11739.46元。
2025年5月,李某进了湖南浏阳一家科技公司,岗位是网约车司机,同时挂了个小组长的职务,负责协助公司调配客源。谈定的固定月工资10315元。
双方签的文件叫《合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合作期限半年,条款写得很细:李某以“协助管理和部分方式入股”,每月提现金额8000元,超出的部分算作入股金额,六个月内不能随意退出;六个月到期,公司盈利就转让5%股权,不要股权的,结余13890元协商结算;亏损则无偿退出,或者按13890元补偿退出。
半年里,李某按公司的排班表发车,接单量、在线时长都按公司要求走。
后来公司改制,把固定月薪改成“多劳多得”,绩效补贴也取消了。李某离职,要求公司把尚欠的工资结清。
庭审时公司提了两条抗辩:一条是双方签的是《合作协议》,不存在劳动关系;另一条是李某的部分工资已经按约定转为入股金,公司不欠钱。公司还提出李某工作量不足,应当扣减工资,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
浏阳市人民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判决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李某全额支付拖欠工资11739.46元。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没有从合同名称入手,直接从用工事实切进去,看的是三个从属性。
人格从属性:李某按公司排班表发车,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工作量要求,不是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干、干多少。经济从属性:工资由公司计发,固定月工资10315元,收入来源单一。组织从属性:他跑的客运业务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要服从公司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项对上,法院的结论是公司对李某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一纸《合作协议》否定不了这个事实。
工资那一节,法院的处理更直接:六个月期限已经届满,李某不愿意把剩余工资转成股金,公司“已转股金”的抗辩就不成立。工资是劳动报酬,不是公司可以单方处置的投资款。
法律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两条怎么用
第七条讲的是起点:用工之日起,关系就建立了。它没有说“签了合同才建立”,也没有说“合同写什么就是什么”。所以合同名称在这类案子里几乎没有权重。
12号文第一条是操作口径,三个情形要同时具备,缺一个就不成立。实践中最容易出争议的是第二项,“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到底怎么证明。排班表、考勤记录、工作群里的派单通知、罚款和扣款记录,都是往这一项上落的证据。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适用:能认劳动关系的四种情形
- 有排班表、考勤或在线时长要求,工作时间不由自己定
- 报酬按月固定发放,有银行流水或工资条,金额浮动小
- 干的活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主营业务,不是临时帮工
- 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罚款、被扣款、被通报
不适用:认不了劳动关系的四种情形
- 自带车辆、自负油费保险,接不接单完全自己决定
- 按单结算、按趟结算,公司不保证每月有活
- 同时给几家公司跑,谁也不排他的班
- 只提供一次性的劳务成果,交付即结束,不接受日常管理
这类“合作协议包装用工”的案子,各地对从属性强弱的把握并不一致。同一套事实,有的法院认定整个期间都是劳动关系,有的只认其中有排班记录的那几个月。手里证据断档的,主张的期间可能被砍掉一段。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劳动者这一侧,先别急着争论合同叫什么名字,去把四样东西找出来:排班表或派单截图、考勤或在线时长记录、工资转账流水、工作群里安排任务的聊天记录。这四样凑齐,三从属性基本就立住了。
“工资入股”这类条款,重点看两处:有没有本人签字同意,有没有实际办理股权登记。只有公司单方在协议里写一句“多余部分作为入股金额”,没有股东会决议、没有工商变更,法院一般不认。
时效要盯住。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这一年限制,但关系终止的,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企业这一侧,用工形式可以灵活,管理方式不能含糊。真要用合作模式,就别排班、别考勤、别按固定月薪发;一旦按员工管,再拿合作协议出来,反而成了“明知故犯”的证据。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素材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普法专栏《职场生活加“法”码》发布的浏阳市人民法院案例,2026年10月27日公开,承办法官何文强。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劳动权益保护,证据意识决定成败。丁传明律师团队代理劳动争议与工伤案件,指导当事人系统固定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精确计算经济补偿、赔偿金与工伤待遇,在仲裁…
进入「劳动工伤」专题 →试用期被辞退有赔偿吗?
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不能证明或属于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主张赔偿金。
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一般步骤:准备仲裁申请书与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受理后开庭审理→作出裁决。仲裁不收费,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可用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用人单位未签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文章版权归“明律网”www.soslaws.com所有。发布者:丁律师,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oslaws.com/p/4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