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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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没碰撞也要担责?上海长宁法院:小路汇入未尽注意义务,判赔70%(非机动车事故)
上海愚园路某弄堂:两辆电动自行车交汇,直行骑车人倒地骨折,另一方坚称“根本没碰到”。长宁区法院认定:侵权责任不以直接碰撞为前提,小路汇入方未尽充分注意义务存在主要过错,判其承担70%赔偿责任;直行方未减速慢行担次要责任。
上海愚园路某弄堂:两辆电动自行车交汇,直行骑车人倒地骨折,另一方坚称“根本没碰到”。长宁区法院认定:侵权责任不以直接碰撞为前提,小路汇入方未尽充分注意义务存在主要过错,判其承担70%赔偿责任;直行方未减速慢行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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