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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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集团原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案一审被判死缓:受贿之外,为何还单判一个洗钱罪
2026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案: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6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案: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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