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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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欠债1.13亿无力偿还,最高法再审改判:过度支配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子公司欠付上亿元工程款无力偿还,控股股东却截留本应属于子公司的2000余万元补偿款用于偿还自身债务。最高法再审改判:控股股东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子公司欠付上亿元工程款无力偿还,控股股东却截留本应属于子公司的2000余万元补偿款用于偿还自身债务。最高法再审改判:控股股东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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