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背后推人不是足球的固有风险,是规则明确禁止的动作。自甘风险护不住这一推,推人一方和学校都得按比例赔。
2024年9月的一天下午,安徽庐江某中学三个班同时开设体育课。授课老师安排学生在操场自由活动,只提供了器材。
小杰和同学在操场踢球,小强中途加入抢球。
追逐过程中,小强先后两次从小杰身后推搡。第二次推搡,小杰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小强也跟着倒地,坐到了小杰的左腿上。
结果是小杰左侧胫骨远端骨折,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协商没成,小杰的监护人把小强及其父母、学校一起诉到庐江县人民法院。
小强一方抗辩:足球本身有对抗性、有风险,小杰自愿上场,应该自甘风险,后果自担。学校抗辩:已经做过安全告知,事发后及时送医,没有过错。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先给自甘风险划了边界:得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活动本身存在固有风险、受害人自愿参加、损害源于该固有风险、其他参加者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四个条件里,这个案子卡在第三个和第四个。
足球的合理身体接触、正常冲撞,是固有风险;从身后推人不是。这是足球规则明确禁止的危险动作,超出正常竞技范畴,也超出任何人对一场球赛的合理预期。小强两次推搡、有时间间隔,属于重大过失。自甘风险不适用。
学校的责任另算。三个班同时开课,学校只提供器材、组织自由活动,现场没有有效监管;两次推搡之间存在时间间隔,如果教师及时巡查制止,损害完全可以避免。学校在教育、管理职责上有疏漏。
判决:小强的监护人承担70%赔偿责任,赔16万余元;学校承担30%,赔7万余元。
法律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两条各管一段
第1176条管的是同学之间。它给了参与者一把保护伞:只要动作在规则内、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伤了人也不赔。但这把伞有明确的天花板——动作违规、下手过重,伞就收了。
第1200条管的是学校。它是过错责任,不是无过错责任:学校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才赔,尽到了就不赔。所以告学校,不能只说“孩子在学校受的伤”,要指向具体的管理漏洞——几个班同时上课、老师当时在哪、有没有巡查、场地器材合不合规。
同一个规则,换个事实结果可能完全相反。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8月发布的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里,17岁的林小某铲球时与防守同学接触受伤,对方没有加速、踢踹、动作过大等违规动作,法院认定属于自甘风险,学校场地验收合格、日常有安全教育,判决驳回全部诉请,索赔59万余元一分没支持。
两案摆在一起看,分水岭只有一条:动作违不违规。
这类案子,赔偿由哪几块拼起来
九级伤残的赔偿不是拍脑袋定一个数,是一块一块加起来的:医疗费按票据;护理费按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残疾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二十年再乘20%;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酌定;后续治疗费没实际发生的,一般另案主张。
责任比例落在这个总额上。70%和30%之间,差的是十几万。这也是为什么这类案子争的从来不是“该不该赔”,而是“谁的过错占几成”。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适用自甘风险:对方不赔
- 篮球、足球、拳击这类对抗性项目中的正常身体接触
- 损害来自项目固有风险,崴脚、碰撞、摔倒、被球击中
- 对方动作在规则范围内,没有加速、踢踹、肘击、背后推搡
- 参与者年龄和训练经历足以认识风险,比如17岁、有多年踢球经验
不适用:要赔
- 背后推人、肘击、故意绊摔、追打等规则明确禁止的动作
- 对方已经失去平衡,仍然追加动作
- 场地、器材不符合标准,或者教师脱岗、无人巡查
- 低龄学生参加高危项目,比如标枪,场地没划投掷区、没设警示
学校的责任比例,各地差别不小。同样是教师脱岗,有判三成的,有判全部的;关键看损害发生的瞬间,学校有没有可归责的管理漏洞。这一点没法照搬判例,只能对着事实一条条对。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受伤一方,第一时间固定三样东西:监控、在场同学的证言、就诊记录。校园监控通常只保存七天到三十天,过了就覆盖,越早调取越好。伤情稳定后尽快做伤残鉴定,九级对应伤残系数20%,赔偿基数是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告学校别一上来就要“全责”。学校是过错责任,诉请写得越具体越好:当天几个班同时上课、任课教师在什么位置、有没有巡查记录、器材是否合规。这些点对上了,30%才站得住。
被诉一方想主张自甘风险,先看自己的动作。有视频、有同学证言证明是正常对抗,这个抗辩才有基础;只要有背后推、故意绊这类动作,抗辩基本无效,剩下的只是比例问题。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环节:赔偿项目里,后续治疗费如果尚未实际发生、也没有鉴定意见确认必然发生,法院一般不会一并判,只能等实际发生后另诉。起诉时把这一项写清楚,比硬塞进总额更稳妥。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素材来源: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审结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人民法院报》2026年10月23日刊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0月29日转载。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侵权责任的本质是填补损害——赔偿范围与计算方式直接决定当事人能拿到多少。丁传明律师团队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名誉权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注重赔偿项目的完整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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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警定责、就医并保留票据,再根据责任认定与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肇事方与保险公司。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谁垫付医药费?
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或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最终赔偿责任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
高空坠物谁赔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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