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反保密协议,公司能主张三件事:停止侵害、支付违约金(有约定时)、赔偿损失。能否拿到钱,取决于三个前提:秘密符合法定条件、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损失或违约事实能证明。
保密协议签了,人走了,客户也跟着走了。这时候能不能索赔,不看协议有多厚,看三个前提。
前提一,信息构成商业秘密。要满足三个条件: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客户名单要具体到交易习惯、联系方式、价格底线,泛泛的“客户名单”很难被认定。
前提二,采取了保密措施。包括保密协议、权限管理、加密、离职交接、保密标识。只有一份协议,没有实际管理措施,法院可能认为未尽保密义务。
前提三,违约或侵权事实。表现为带走资料、披露给新单位、使用原公司客户信息成交。证据包括离职交接记录、邮件、聊天记录、新单位业务往来、客户证言。
赔偿范围:有违约金约定的,可以主张违约金;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可能被调减。没有约定的,主张实际损失,包括客户流失的利润、研发成本、维权费用。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主张侵权人获利。
程序选择: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离职后因保密义务发生的争议,可能走劳动仲裁;纯粹的侵权之诉,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是两回事,别混在一起主张。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审理保密纠纷,先审查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再审查保密措施是否到位,最后确定违约或侵权事实与损失。员工掌握的一般技能和工作经验,不属于商业秘密。
法律怎么规定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现行有效)
这条规定怎么理解?
第五百七十七条是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保密协议是合同,违反即构成违约,但赔偿仍要以损失为基础。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可以主张的情形:
- 客户名单具体、包含交易习惯与价格信息
- 公司采取了权限管理、加密、离职交接等保密措施
- 有证据证明员工带走或使用保密信息
- 能证明客户流失与使用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难以支持的情形:
- 信息已公开或属于行业常识
- 仅有保密协议,无任何实际保密措施
- 员工使用的是自身积累的通用技能
- 无法证明损失,也未约定违约金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保密协议要写三件事:保密范围(具体到文件类型和信息类别)、保密期限、违约后果(违约金或赔偿计算方式)。离职时做一份交接清单,逐项确认资料已归还、账号已注销、设备已清空。这份清单,是将来最有力的证据。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条款整理,条文原文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按条号核对。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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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但法定代表人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特定情形下还可能被限制高消费或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注销后债务谁承担?
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后,债务随之消灭;但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或股东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怎么退出?
常见路径有股权转让、公司回购、减资退出和司法解散等。优先看公司章程约定,再依据公司法规定行使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等权利,注意优先购买权和程序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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