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股东身份,最有力的是五份材料: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出资转账凭证、参加股东会与分红的记录。材料缺失的,可以通过补正名册、提起确认之诉两条路径补救。
公司不认、登记没有、名册也没记,是不是就不是股东了?不一定,关键看实质。
材料一,公司章程。章程记载的股东及出资额,是内部确权的重要依据。历次章程修正案要看全,尤其是增资、转让后的版本。
材料二,股东名册。公司法要求公司置备,记载股东姓名、认缴与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与日期、取得与丧失资格的日期。记载于名册的股东,可以依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材料三,出资证明书。公司签发的凭证,由公司盖章,证明你履行了出资义务。
材料四,出资转账凭证。银行流水、验资报告、收款收据。转账备注写“投资款”“入股款”的,证明力最强。
材料五,行权记录。股东会签到与签字、表决票、分红记录、以股东身份签署的文件。
补正路径一,要求公司补正。书面要求置备或更正股东名册、签发或补发出资证明书,公司拒绝的,可以起诉要求履行。
补正路径二,确认之诉。以公司为被告,请求确认股东资格及持股比例,凭生效判决办理工商变更。
提醒: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投资意思表示的,容易被认定为借款。补一条微信或邮件说明“这钱是入股”,比事后解释有用。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确认股东资格,以实质出资和实际行使权利为主,形式记载为辅。涉及第三人信赖利益的,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
法律怎么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三)出资证明书编号;(四)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六条(现行有效)
这条规定怎么理解?
第五十六条把名册的记载事项和效力一并规定,是股东确权最直接的依据。但它不排除以实际出资推翻名册的可能——名册漏记、错记的,股东仍可主张确认。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可以主张的情形:
- 名册或章程有记载,加上出资凭证
- 长期参加股东会、领取分红
- 公司拒绝补正名册,可起诉要求履行
- 有代持协议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显名
难以支持的情形:
- 仅有转账记录,无投资意思表示
- 仅有口头承诺,无任何书面材料
- 公司已注销,仍主张确认股东资格
- 以确认之诉要求公司支付分红(应为给付之诉)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自查一遍:章程有没有你、名册有没有你、出资凭证在不在、有没有参加过一次股东会。四项里缺两项以上,就要尽快补正。补正的第一步不是起诉,是发一份书面函,要求公司置备名册并签发证明,把公司的答复固定下来。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整理,条文原文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按条号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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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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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公司法」专题 →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但法定代表人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特定情形下还可能被限制高消费或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注销后债务谁承担?
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后,债务随之消灭;但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或股东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怎么退出?
常见路径有股权转让、公司回购、减资退出和司法解散等。优先看公司章程约定,再依据公司法规定行使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等权利,注意优先购买权和程序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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