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件谁来证明过错,取决于归责原则:一般侵权由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过错推定由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无过错责任不问过错,只看损害与因果关系。
同一个“证明过错”的动作,在三种归责原则下,责任方完全不同。搞错了,举证方向就反了。
第一类,过错责任。一般侵权适用,原告要证明: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被告有过错。名誉权、财产损害、一般人身伤害多属此类。
第二类,过错推定。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先推定被告有过错,被告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免责。比如建筑物、构筑物脱落坠落致害,林木折断致害,公共场所施工致害等。
第三类,无过错责任。不论有无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要赔偿。比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饲养动物致害(部分情形)。这类案件中,被告的抗辩通常是法定免责事由(如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
举证策略:先确定案由对应的归责原则,再决定谁举证。原告在过错推定案件中,只需证明损害与被告的物件、行为有关;被告则要拿出巡查记录、维修记录、警示标志照片等证明自己无过错。
证据形式:现场照片、监控、鉴定意见、行政处理文书、维修与巡查记录、证人证言。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按案由确定归责原则,再分配举证责任。过错推定案件中,被告不能证明无过错的,推定其有过错;无过错责任案件中,被告只能主张法定免责事由。
法律怎么规定的?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现行有效)
这条规定怎么理解?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款是过错推定的规范依据,适用范围限于“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随意扩大。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可以主张的情形:
- 准确识别案由对应的归责原则
- 过错推定案件中,原告证明损害与被告物件有关
- 被告以巡查、维修、警示记录证明无过错
- 无过错责任案件中主张法定免责事由
难以支持的情形:
- 在过错责任案件中要求被告自证无过错
- 把无过错责任案件当作一般侵权处理
- 仅凭推测主张对方有过错
- 过错推定案件中不提交任何管理记录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立案前先查一件事:这个案由适用哪种归责原则。查清楚,再决定证据清单。很多案件输在“举证方向反了”——该自己证的没证,该对方证的却在替对方找理由。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归责原则条文整理,条文原文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按条号核对。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侵权责任的本质是填补损害——赔偿范围与计算方式直接决定当事人能拿到多少。丁传明律师团队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名誉权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注重赔偿项目的完整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进入「侵权纠纷」专题 →被车撞了怎么索赔?
先报警定责、就医并保留票据,再根据责任认定与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肇事方与保险公司。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谁垫付医药费?
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或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最终赔偿责任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
高空坠物谁赔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文章版权归“明律网”www.soslaws.com所有。发布者:丁律师,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oslaws.com/p/11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