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怎么算:六个项目和一条计算公式
侵权纠纷

南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怎么算:六个项目和一条计算公式

2024-07-06 · 丁传明律师 · 以案释法
丁
丁传明律师
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20120171040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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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十级十分之一,九级十分之二。

伤残赔偿的核心是六个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其中残疾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计算,是金额最大的一项。

“十级伤残能赔多少?”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答案,但有统一算法。

项目一,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以票据为准,包括后续治疗费(需医嘱或鉴定意见)。

项目二,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或者鉴定意见为准。

项目三,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护理期限以医嘱或鉴定意见为准。

项目四,营养费与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和住院天数计算。

项目五,残疾赔偿金。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0年 × 伤残系数。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级伤残系数为百分之十,九级为百分之二十,以此类推。

项目六,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金额由法院根据伤残等级、过错程度、当地生活水平酌定。

还有两项常被漏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与康复费。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计算赔偿,以票据、鉴定意见、收入证明为依据。主张方对损失金额承担举证责任;无法举证的,按当地标准酌定。

法律怎么规定的?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现行有效)

这条规定怎么理解?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把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法定化,避免遗漏。它同时确立了“合理费用”这一限制:不是所有支出都能赔,要与治疗、康复直接相关。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可以主张的情形:

  • 有医疗票据、住院记录、误工证明
  • 伤残等级经鉴定确认
  • 护理、营养期限有医嘱或鉴定意见
  • 能证明被扶养人关系与无劳动能力

难以支持的情形:

  • 无票据的“自费药”“偏方”支出
  • 误工时间无医嘱、无鉴定支持
  • 未构成伤残却主张残疾赔偿金
  • 同时主张误工费与护理费中的重复部分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建一个赔偿台账:项目、金额、依据、票据页码。医疗费按票据顺序贴好,误工费附工资流水和单位证明,护理费附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台账做清楚,调解时对方压价的空间就小。残疾赔偿金的“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别用错年份。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及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整理,条文原文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按条号核对;具体标准以江苏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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