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分三步:交警定责、保险理赔、协商或诉讼。三步里最重要的是定责,责任比例直接决定赔偿金额;对认定书不服,要在三日内申请复核。
事故发生后,很多人只盯着“能赔多少”,忽略了“责任怎么定”。责任比例一变,赔偿差一半。
第一步,现场与定责。报警、保护现场、拍照录像、记录对方车牌与保险信息、寻找目击者。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对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第二步,保险理赔。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承担。要注意:交强险不分责任比例,在限额内先行赔付;商业险按合同约定与责任比例赔付。
第三步,协商或诉讼。协商要签书面协议,写明赔偿项目、金额、付款时间、是否一次性了结。协商不成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规则不同: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赔偿;行人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责任;机动车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审理交通事故,以事故认定书为基础,结合监控、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认定责任比例。认定书是证据而非最终结论,有相反证据的可以推翻。
法律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现行有效)
这条规定怎么理解?
第七十六条确立了三层赔偿结构:交强险先行赔付、不足部分按过错分担、机动车对行人无过错时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这三层结构决定了赔偿计算的顺序,不能跳过交强险直接按责任比例算。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可以主张的情形:
- 有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比例
- 交强险与商业险信息完整
- 医疗票据、误工证明、鉴定意见齐全
- 对认定不服,三日内申请复核
难以支持的情形:
- 事故后未报警,现场被破坏
- 超过三日才申请复核
- 只找对方个人索赔,不走保险
- 协商时签“一次性了结”后反悔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事故现场做四件事:拍照(全景、碰撞点、刹车痕、车牌)、录像、记录对方保单号、留下目击者电话。认定书下来先看责任比例,不服就在三日内复核。签字前把“一次性了结”这类表述看清楚,签了再想加项很难。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整理,条文原文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按条号核对。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侵权责任的本质是填补损害——赔偿范围与计算方式直接决定当事人能拿到多少。丁传明律师团队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名誉权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注重赔偿项目的完整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进入「侵权纠纷」专题 →被车撞了怎么索赔?
先报警定责、就医并保留票据,再根据责任认定与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肇事方与保险公司。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谁垫付医药费?
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或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最终赔偿责任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
高空坠物谁赔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文章版权归“明律网”www.soslaws.com所有。发布者:wode,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oslaws.com/p/11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