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诉讼的举证分三个环节:立案前做证据清单、举证期限内提交、开庭时质证。三个环节里,最容易出错的是举证期限——逾期提交的证据,可能不被采纳。
证据不是“有就行”,要在对的时间、用对的方式提交。
环节一,证据清单。按“主体—行为—损害—因果—过错”五组分类,每组列明证据名称、证明目的、页码。清单让法官一眼看懂你的逻辑。
环节二,举证期限。法院会在受理案件通知书或举证通知书中指定举证期限,一审普通程序一般不少于十五日。逾期提交的证据,法院可以不予采纳,或者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确有困难的,要在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延期。
环节三,质证。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意见。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对书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对电子数据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提供原始载体。
特殊规则:过错推定案件中,被告要提交巡查、维修、警示等管理记录;无过错责任案件中,被告要主张法定免责事由。原告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比如调取监控、行政处理记录。
证据形式要求:书证提交原件或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电子数据提交原始载体或公证;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确有困难的可以书面证言。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按举证责任分配审查证据,逾期举证可能不被采纳。关键事实缺乏证据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怎么规定的?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现行有效)
这条规定怎么理解?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要求原告证明过错(一般侵权),这是举证责任的基本分配。但过错推定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被告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前先确认适用哪种规则,才不会做无用功。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可以主张的情形:
- 按五组分类制作证据清单
- 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必要时书面申请延期
- 电子数据做公证或保留原始载体
- 申请法院调取监控、行政记录
难以支持的情形:
- 开庭当天才提交关键证据
- 只提交复印件,无法核对原件
- 证人不出庭,仅提交书面证言
- 逾期提交且未申请延期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立案后第一件事是看举证通知书上的期限,把它记进日历。证据清单做成表格,一式三份(法院、对方、自己)。电子证据提前做公证,尤其是聊天记录和监控——拖到开庭前,对方可能已经删了。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证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整理,条文原文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按条号核对。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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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警定责、就医并保留票据,再根据责任认定与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肇事方与保险公司。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谁垫付医药费?
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或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最终赔偿责任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
高空坠物谁赔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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