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公司经营效益下滑,能否单方面降低员工工资?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劳动仲裁委,通过“法院+仲裁”裁审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擅自降薪引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
一、案情回顾:未经协商降薪35%
贡井区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汽车销售效益不好,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未通知工会的前提下,擅自对技术类服务岗的劳动者降薪35%。6名员工集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要求补发差额工资,但公司置之不理。
劳动者遂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集体向贡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差额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二、调解结果:补薪并赔偿12.5万元
区劳动仲裁委启动“一核五联”劳动争议前端化解机制,依托贡井区综治中心劳动融合法庭平台,特邀贡井法院行政庭法官开展前端调解。经多次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公司最终与其中4名劳动者达成仲裁调解:公司向劳动者补发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12.5万元。
三、律师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公司未经协商单方降薪,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四、律师提示
企业因经营困难需要调整薪酬的,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保留书面变更协议。若企业单方降薪,员工应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并注意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降薪通知等证据。遭遇违法降薪时,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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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十年)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劳动权益保护,证据意识决定成败。丁传明律师团队代理劳动争议与工伤案件,指导当事人系统固定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精确计算经济补偿、赔偿金与工伤待遇,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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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不能证明或属于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主张赔偿金。
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一般步骤:准备仲裁申请书与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受理后开庭审理→作出裁决。仲裁不收费,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可用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用人单位未签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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