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转租合同原则上有效,但效力取决于原出租人是否同意:经同意的转租,合同有效;未经同意的,原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此时次承租人可能面临腾房。
从二房东手里租房,最怕的事是大房东突然上门说“我没同意转租,你们搬走”。
情形一,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有效,次承租人可以正常居住;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由承租人(二房东)赔偿。
情形二,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合同解除后,次承租人失去占有依据,可能被要求腾房;次承租人的损失可以向二房东主张违约赔偿。
情形三,出租人知道后六个月未提出异议。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这是次承租人最有力的抗辩。
自保动作一,签约前查两样东西:原租赁合同(看是否允许转租)、二房东与原房东的关系证明(房产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最好让原房东在转租合同上签字确认。
自保动作二,租金支付留痕。银行转账并备注“房租”,不要现金;保留押金收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是向二房东追偿的关键证据。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审理转租纠纷,先看是否经出租人同意,再看出租人是否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最后处理合同解除后的腾房与赔偿。次承租人善意且已支付租金的,可以主张返还或赔偿。
法律怎么规定的?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现行有效)
这条规定怎么理解?
第七百一十六条区分“经同意”与“未经同意”两种转租:前者合同继续有效,后者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条文还规定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这意味着二房东对房屋损坏承担最终责任。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可以主张的情形:
- 原租赁合同允许转租,或原房东书面同意
- 原房东知道转租后六个月内未提异议,视为同意
- 次承租人已支付租金,可向二房东追偿损失
- 转租合同明确约定押金、违约金与退租条件
难以支持的情形:
- 原合同明确禁止转租,仍主张转租有效
- 未核实二房东身份即支付大额年付租金
- 以现金支付租金,无任何凭证
- 原房东解除合同后,拒绝腾房且不主张赔偿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租二房东的房,做三件事:看原合同有没有“允许转租”、让原房东在合同上签字或微信确认、租金走银行转账。三件事做到,基本不会翻车。年付租金特别要谨慎,二房东跑路时,钱基本要不回来。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整理,条文原文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按条号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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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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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居委会或住建部门投诉调解,或凭租赁合同和付款记录向法院起诉。注意保留押金收据、交接清单和房屋现状照片。
逾期交房怎么赔偿?
有约定从约定;约定过低或过高的,可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或实际损失请求调整。经催告后合理期限仍不交付且达到解除条件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物业费不交会怎样?
物业公司可催告并起诉追缴;长期拖欠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但服务质量严重不符约定标准的,业主可要求减免或通过业委会主张权利,不宜简单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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