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工超过一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按二倍工资支付,最长可主张十一个月。
“公司一直没跟我签合同,是不是可以要双倍工资?”可以,但有起算点、有上限,还有一个很多人在起诉时才发现的坑:时效。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这一个月的宽限期,是给用人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的合理时间。
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注意是“二倍工资差额”——正常工资照发,额外再补一倍,最长十一个月(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不再计算二倍工资,但可以主张确认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时效问题必须提前算清楚:二倍工资差额不属于劳动报酬,通常适用一年仲裁时效,且多数地区按“按月分别计算”或“从应签合同期满之日起算”。这意味着拖得越久,能要回的月份越少。
裁判要旨
仲裁与法院审查三个要点:一是有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含电子合同、网签记录);二是未签的原因在谁(用人单位拒签,还是劳动者拒不配合);三是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按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应得工资计算,不含加班费、非常规性奖金。
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已尽到诚信磋商义务、是劳动者拒绝签订,二倍工资请求可能不被支持。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条解析
二倍工资的性质是惩罚性赔偿,不是劳动报酬,这决定了它的时效规则与工资不同。很多劳动者把二倍工资和欠发工资混在一起主张,结果前者因超过一年被驳回,后者获支持,却误以为“法院不支持双倍工资”。
判断标准:哪些情况适用,哪些情况不适用
适用(可以主张二倍工资)的情形:
- 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始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
- 有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群记录能证明用工事实
- 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未续签书面合同
- 公司拿不出劳动者拒签的书面通知或催签记录
不适用(难以支持)的情形:
- 入职未满一个月就离职,尚在法定宽限期内
- 公司已多次书面通知签订,劳动者拒不配合
- 已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或有网签记录
- 主张的月份已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且无中断证据
律师提示
发现没签合同,先不要急着翻脸:把工资流水、考勤、工作安排、社保缴纳记录整理成时间线,确认用工起始日。二倍工资的月数完全取决于这个日期。
如果打算离职后主张,务必在离职一年内提出仲裁,并把“未签合同”作为独立请求单列,不要和工资、补偿金混写在一项里。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素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的办案口径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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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不能证明或属于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主张赔偿金。
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一般步骤:准备仲裁申请书与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受理后开庭审理→作出裁决。仲裁不收费,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可用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用人单位未签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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