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工伤赔偿不是一个数字,而是一组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加上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每一项的支付主体和计算基数都不同。
一、先分清楚:谁付钱
| 项目 | 已缴工伤保险 | 未缴工伤保险 |
|---|---|---|
| 医疗费、康复费 | 工伤保险基金 | 用人单位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工伤保险基金 | 用人单位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工伤保险基金(解除/终止时) | 用人单位 |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时) | 用人单位 |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 |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数 × 本人工资
按伤残等级计发月数:一级 27 个月、二级 25 个月、三级 23 个月、四级 21 个月、五级 18 个月、六级 16 个月、七级 13 个月、八级 11 个月、九级 9 个月、十级 7 个月。”本人工资”指受伤前 12 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按 300% 计,低于 60% 的按 60% 计。
三、两个”一次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才发生
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江苏省按伤残等级与解除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这也是为什么”什么时候离职”会影响赔偿总额,值得先算再决定。
四、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照发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过 12 个月。很多单位在此期间只发最低工资或生活费,这是违法的。
五、单位没交社保:全部由单位承担
这是实务中最常见的争议类型。此时所有工伤待遇(含本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转移财产。
六、三个别踩的坑
一、还没做劳动能力鉴定就签”一次性了结协议”,事后发现少拿十几万;二、把商业保险理赔当成工伤待遇,商业保险不能免除单位的法定责任;三、超过 1 年才申请工伤认定,直接被驳回。认定要趁早,鉴定可以等伤情稳定。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 13201201710404757)。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首次咨询免费。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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