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问题通常出在两处:申请执行晚了、财产线索没找对。执行不是等法院去查,申请人的线索供给与程序选择,直接决定回款速度。本文把五条路径按顺序讲清。
一、路径一:申请执行与财产报告
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会网络查控银行、房产、车辆、证券;同时可申请对被执行人报告财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这一步是基础动作,但只靠网络查控往往不够——钱早被转走了的情况,要靠后面的路径。
二、路径二:自找财产线索
- 银行流水:通过诉讼阶段调取的流水反推资金去向;
- 应收账款: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可以申请执行;
- 股权、房产、车辆过户记录:近两年内无偿或低价转让的,可以行使撤销权追回;
- 支付宝、微信账户与保险现金价值:均可依法冻结、执行。
三、路径三:追加被执行人
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的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违法注销或未依法清算时的清算义务人,同样在可追加范围内。追加程序让”皮包公司”的债务落到自然人头上,是执行案件最有力的杠杆。
四、路径四:终本之后,恢复执行
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会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但这不是终点:发现新的财产线索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时效限制。恢复执行的钥匙是财产线索,平时保持对被执行人经营状况的关注(重新开业、中标、新诉讼),都是恢复的机会。
路径五:执行异议与参与分配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通过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解决;多个债权人竞相受偿的,按查封顺位与法定规则分配——先查封的优势明显,这也是为什么保全要趁早。更多实务要点可参考本站执行情形专文。
常见问题
问:执行费谁出?答: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到位后由被执行人负担。问:对方确实一无所有怎么办?答:核实是否转移财产(可行使撤销权)、是否有人身属性以外的收入来源,并保持终本后恢复执行的跟进。问:执行和解后对方又不付怎么办?答:可以就和解协议起诉,或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首次咨询免费。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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