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员工在微信群讨论维权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2026年10月,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作出判决,明确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应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本案为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了重要的司法指引。
一、案情回顾:降薪调岗引发维权,员工群内讨论被解雇
某科技公司计划对公司员工实施大规模降薪调岗。员工周某在员工微信群中收集证据、探讨维权方法。公司认为,周某的行为破坏了公司团结,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据此解除了与周某的劳动合同。
周某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裁决支持了周某的请求。案涉公司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
二、法院判决:员工内部维权正当,公司解除违法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自身因素实施降薪调岗时,应与劳动者平等协商。该公司未能证明其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告知周某的。
此外,公司确实存在降薪调岗和迟延发放工资的事实。周某等人在员工微信群交流维权信息、梳理取证思路,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未散布不实言论,且相关言论仅在员工微信群内发送,未对外扩散传播。公司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周某有捏造事实或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
因此,法院认定周某的行为尚不构成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公司向周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三、裁判要点:用人单位不得滥用用工管理权
本案裁判明确了以下几个关键法律问题:
第一,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件。企业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规章制度已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或有效告知等法定条件。未经民主程序或未有效送达的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员工的合法依据。
第二,劳动者维权行为的正当性边界。劳动者面对用工争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用人单位对此负有适度容忍义务,不能简单将员工抱团协商维权直接认定为破坏团结、损害公司利益的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薪酬与岗位调整应协商优先。薪酬与岗位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非因劳动者本人因素,用人单位拟实施降薪、调岗时,应当与劳动者平等协商,不能单方面强制调整。
律师提示
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并非没有边界。企业在面临经营困难需要调整薪酬或岗位时,应当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坚持协商优先,避免简单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应对员工维权。对于劳动者而言,维权方式应当审慎、正当,注意保留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十年)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劳动权益保护,证据意识决定成败。丁传明律师团队代理劳动争议与工伤案件,指导当事人系统固定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精确计算经济补偿、赔偿金与工伤待遇,在仲裁…
进入「劳动工伤」专题 →试用期被辞退有赔偿吗?
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不能证明或属于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主张赔偿金。
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一般步骤:准备仲裁申请书与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受理后开庭审理→作出裁决。仲裁不收费,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可用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用人单位未签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文章版权归“明律网”www.soslaws.com所有。发布者:丁律师,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oslaws.com/p/1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