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丁传明律师: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南京丁传明律师: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的步骤包括:1、准备申请材料;2、提交保全申请;3、法院审查与裁定;4、执行保全措施。 在其中,准备申请材料是关键的一步,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申请书、财产线索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财产保全措施是一种为防止财产转移或隐匿而采取的法律措施,通常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必要,便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一、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的首要步骤是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明确保全的财产范围、保全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同时,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性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财产的具体线索,如房产信息、银行存款证明等。此外,如果申请人在诉前申请保全,还需提交担保,以防止因错误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材料主要如下: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 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二)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三)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

主要包括现金担保、保全保险、金融机构保函等。

二、提交保全申请

申请人应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来说,诉讼前的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交至被申请人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而诉讼中的保全申请,则应提交至受理案件的法院。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或提供进一步的说明。

三、法院审查与裁定

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紧急情况,以及提供的担保是否足够。当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有保全的必要时,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此时,法院会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以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四、执行保全措施

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后,会立即启动保全措施的执行程序。执行机构通常会根据法院的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执行措施完成后,法院会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保全措施一般有一定的期限,且保全财产不得超过申请人请求的金额或财产的实际价值。

五、保全的对象

  • 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
  • 被申请人名下的车辆、船舶等;
  • 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包括微信、支付宝等账户);
  • 被申请人的股票账户、股权投资、特定金融理财产品等;
  • 被申请人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
  • 被申请人的厂房、机器设备等;
  • 被申请人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 其他各类被申请人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六、保全的期限

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不同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不同。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七、保全的费用

财产保全申请费属于诉讼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八、保全措施的解除与救济

在特定情况下,保全措施可以解除。被申请人如果认为财产保全不当,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同时提供足够的担保。法院在审查后,若认为保全确实不当或者担保充足,可能会裁定解除保全措施。此外,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起诉,法院也会依法解除保全措施。解除解除保全的情形主要如下:

  • 保全错误的;
  • 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 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 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未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
  • 被申请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的;
  • 财产保全措施到期后,申请人未申请续保;
  •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

九、保全错误的后果

错误申请保全,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属于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申请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此外,被申请人若认为财产保全错误,可申请复议一次。

十、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南京丁传明律师: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常见问答:

1、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一般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防止因错误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害。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等,具体担保金额和形式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2、财产保全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财产保全措施通常在法院作出裁定后立即生效,但其有效期限取决于案件的实际进展。若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保全措施将会自动解除。

3、被申请人能否提出异议解除保全?

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但需要提供足够的反担保。如果法院认为反担保充足且保全不再必要,可能会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丁传明律师推荐

丁传明律师在财产保全领域有非常丰富的经验,诉讼胜诉率高。丁传明律师,毕业于中国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在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从业期间,代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的诉讼案件代理经验及非诉案件处理经验,擅长领域主要包括:劳动仲裁、工伤理赔、公司法、婚姻家事、侵权、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强制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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