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配偶借婚姻擅自变卖失能老人房产并转移的,法院可指定共同监护、织密监督网。」
一句话看清这事
重阳节前夕,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通报监护类案件审理情况:2026年1月1日至9月30日,该院共受理监护类案件406件、审结384件,老年失能、认知障碍群体的司法监护需求持续增长。其中一起“闪婚—卖房”案,给所有家有老人的家庭敲了警钟。
案情经过
被监护人金某长期独自居住生活,并申请长护险护工照顾;其胞弟金某甲每周定期看望,金某的医保卡、房产证均由金某甲保管。2025年4月,许某与金某相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同年5月,许某将金某居住房屋的房产证挂失后出售,得款228万元,随即将其中的206万元用于购买其他房屋并登记于许某个人名下,后与金某共同居住于此。
金某胞弟金某甲认为许某擅自出售房屋且款项去向不明,严重侵害金某的财产权益,遂向法院申请担任金某监护人。司法鉴定显示,金某患有混合型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被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许某则表示其为金某配偶、共同生活,也申请担任监护人。
法院综合考量各方监护意愿及实际照料情况,针对许某、金某甲互不信任、财产管理存在重大分歧等问题,从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出发,指定许某与金某甲为共同监护人,并释明:若存在侵害金某合法权益的情形,具有监护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可依法申请变更监护人。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主体涉及配偶与旁系近亲属,双方矛盾深、信任基础薄弱,处理稍有不慎即可能使失能老人沦为利益争夺的牺牲品。法院从保障被监护人财产安全出发,通过共同监护的制度安排,构建配偶与近亲属的内部制衡与协作机制,并在判决中释明监督与变更途径,进一步织密监护监督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条解析
这一条规定是失能老人财产的“安全阀”。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管理财产,但处分财产必须“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比如支付医疗费、养护费。把老人的房子卖了、款项却转到自己名下,明显不属于为老人利益,构成对监护职责的违反,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组织可依法申请撤销、变更监护人,并追偿。
哪些情况适用 / 哪些情况不适用
- 适用(可主张无效或追责):监护人将老人房产出售、过户至自己或他人名下,且非为被监护人医疗、养护等利益;售房款被一方独占、去向不明;老人已被认定为限制或無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不适用(属正常履职):监护人为支付被监护人医疗费、养护费等必要开支而处分财产,且账目清晰、接受监督;交易价格公允、款项仍登记或保管于被监护人利益项下;老人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
律师提示
律师提示:家中老人出现认知障碍苗头时,家属应尽早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监护人、保管房产证与存折,从源头防范财产被擅自处分。南京律师在处理涉老财产纠纷中,常建议提前做监护规划,比事后救济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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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十年)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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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居委会或住建部门投诉调解,或凭租赁合同和付款记录向法院起诉。注意保留押金收据、交接清单和房屋现状照片。
逾期交房怎么赔偿?
有约定从约定;约定过低或过高的,可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或实际损失请求调整。经催告后合理期限仍不交付且达到解除条件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物业费不交会怎样?
物业公司可催告并起诉追缴;长期拖欠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但服务质量严重不符约定标准的,业主可要求减免或通过业委会主张权利,不宜简单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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