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违约后,你的救济手段只有三类:要求继续履行、要求采取补救措施、要求赔偿损失;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还可以解除合同。三条路可以组合,但不能自相矛盾。
“他违约了,我能怎么办?”法律给的不是一个答案,而是三个工具箱。选哪个,取决于你还想不想要这份合同。
路径一,继续履行。适合标的物特定、替代性差的合同,比如定制设备、特定房屋。要求继续履行的,要在诉请中写明履行的具体内容,不能只写“判令继续履行合同”。
路径二,采取补救措施。适用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可以要求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
路径三,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解除的效力。
路径四,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三个提醒:一是解除合同要及时,长期接受对方履行又主张解除,可能被认定为放弃解除权;二是主张损失要有证据,包括差价、停工损失、替代交易成本;三是违约金与损失赔偿一般择一主张,避免重复。
法院怎么认定?
法院审查违约救济,先确定违约事实,再看是否满足解除条件,最后确定救济方式与金额。解除与继续履行不能同时主张,选择哪一条,决定了举证方向。
法律怎么规定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现行有效)
这条规定怎么理解?
第五百七十七条把违约责任归为三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这是违约责任的“总开关”,具体适用还要结合分则中各典型合同的规定,以及第五百六十三条的法定解除条件。
哪些情况适用、哪些不适用?
可以主张的情形:
- 标的物特定、替代性差,可要求继续履行
- 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修理、重作、更换或减少价款
- 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不履行,可解除合同
- 能证明差价损失、停工损失,可主张赔偿
难以支持的情形:
- 既要求继续履行,又要求解除合同
- 接受对方履行数月后,再主张解除
- 只主张损失,不提供任何计算依据
- 解除通知未送达对方,直接起诉要求确认解除
律师提示:要注意什么?
决定解除前,先发一份书面催告,写明履行期限和逾期后果,用 EMS 寄出并保留内件品名。这一步看似多余,实际上是法定解除的前置条件。催告期满仍不履行,再发解除通知,链条就完整了。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整理,条文原文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按条号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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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合同纠纷是民商事领域最常见的纠纷类型。丁传明律师团队在合同审查、违约追责、解除权行使等方面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擅长从合同效力、履约证据、损失因果关系三个层面构建诉讼策略。无论是买卖…
进入「合同纠纷」专题 →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合同未履行时通常可以退还。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和履约情况。
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
违约金由双方约定,但过分高于损失的(通常指超过损失30%),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综合判断。
被骗签了合同怎么办?
如能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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