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作做不下去了,一方发函解除合同。接下来的问题是:已经付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已经投入的成本谁来承担、违约金还能不能要。
第一步,确认解除是否有效。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看合同条款是否成就;法定解除看是否符合民法典第563条的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步,看履行状态。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不需要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返还价款)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修理、重作、更换)。
第三步,算损失。解除合同不影响主张违约损害赔偿。损失包括已实际支出的费用、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需有可预见性)、以及为履行合同支出的合理费用。已经支付的款项,可以要求返还并主张资金占用损失。
第四步,注意解除的程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不行使即消灭;没有约定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裁判要旨
法院审查解除纠纷,先看解除权是否存在、行使是否有效,再看解除后果如何处理。解除通知的内容很重要:写明解除依据、解除时间、要求对方履行的义务(返还、赔偿),比只写“解除合同”更有利。
如果一方已经部分履行且履行对另一方有实际价值,法院可能不支持全额返还,而是按实际价值折价补偿。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条解析
第566条解决的是“解除之后怎么办”:向后终止履行,向前恢复原状,同时保留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三款还特别明确,主合同解除不影响担保责任——这一点常被忽略,实务中意味着保证人不能因为主合同解除而免责。
判断标准:哪些情况适用,哪些情况不适用
适用(可以解除并主张返还)的情形:
- 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已经成就
不适用(解除可能无效)的情形:
- 仅存在轻微违约,未达到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
- 解除权已过约定或法定行使期限
- 未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仅单方停止履行
- 以自己先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律师提示
解除通知建议用EMS寄送,面单上写明“解除合同通知书”,内件保留复印件和照片。同时通过微信、邮件同步发送,形成多重送达证据。
解除后立即做一份损失清单:已付款项、已投入的人工与材料、为履行合同支出的差旅和中介费、可预见的可得利益。逐项附凭证,比笼统主张“损失惨重”有效得多。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素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各地法院公开的合同解除纠纷裁判规则
本文仅供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本文作者:丁传明律师(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2017 年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公司法、婚姻家事、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159-9649-7776(电话与微信同号)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携材料当面咨询
拿不准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先听听律师怎么判断。
合同纠纷是民商事领域最常见的纠纷类型。丁传明律师团队在合同审查、违约追责、解除权行使等方面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擅长从合同效力、履约证据、损失因果关系三个层面构建诉讼策略。无论是买卖…
进入「合同纠纷」专题 →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合同未履行时通常可以退还。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和履约情况。
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
违约金由双方约定,但过分高于损失的(通常指超过损失30%),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综合判断。
被骗签了合同怎么办?
如能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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