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结论
民事再审申请,原则上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超过六个月再递交,法院通常直接裁定驳回,不再审查你讲得对不对。
起算点不是「收到判决」
一审判决有上诉期,上诉期内不生效;二审判决送达即生效。算错起算点,是申请人最常犯的错。
四类情形另有起算规则
以「新证据」「主要证据系伪造」「据以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为由申请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检察监督没有固定期限,但有前置条件
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法律未设统一期限,通常以已经穷尽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为前提——也就是先申请再审、被驳回或逾期未处理。
执行阶段的异议另有节点
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须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对异议裁定不服的起诉、复议,另有各自的送达后期间。
这一项最常见的三种错
- 把「判决书上的日期」当成生效日。
- 以为提交再审申请就会中止执行——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 材料寄出就安心,最后一天才寄,法院收到时已过期。期间以法院收到为准,在途时间一般不计入你这边。
口径
具体起算与期间计算,以现行《民事诉讼法》和个案送达情况为准。拿不准时,按最早的期限倒排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