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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服务期协议书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次数:43

南京劳动律师:培训服务期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方聘用乙方并出资为乙方提供专项业务培训,基于以上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培训信息

1、培训时间:       日起至      日止,具体的培训期限以实际培训时间为准。

2、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培训项目:                                      

4、培训内容:                                   

5、培训费用:甲乙双方确认: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项目,合计人民币       元。详见下表:

费用类别

金额

备注










第二条、培训期间工资待遇

1、双方同意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生活补助: 

2)其他福利待遇: 

3)其他: 

4)培训期间原工资待遇停发。

2、培训期间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的生活补助等计入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培训费用中。

第三条、培训要求

1、乙方保证在培训期间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保证拿到培训合格证明如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等。

2、乙方经培训获得的个人资质证书等原件交甲方保管。乙方经培训获得的集体资质证书交甲方保管,资质证书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承诺积极维护自身安全及甲方形象、利益;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均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以不亚于正常工作时的态度和纪律参加培训,并遵守培训机构的纪律。培训结束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胜任工作岗位,履行服务期限。如有违反,均视为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四条、服务期

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____________日。

2、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____种:

1)至____________日止;

2)至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时止。

3、如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时,则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至服务期届满之日。

4、服务期内,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承诺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全部培训费用:

1)培训期内违反了甲方和培训方的管理规定,导致培训终止的;

2)乙方非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培训终止的;

3)培训服务期内损坏甲方形象、利益、泄漏培训或甲方机密的;

4)培训服务期内拒绝配合甲方工作安排的;

5)乙方单方面提出在培训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其他类似因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退出培训。

甲方因此有其他经济损失的,则乙方对此项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追索其他违约责任。

2、服务期届满前,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服务期届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违约金金额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未履行服务期与全部服务期的比例进行分摊。

具体计算公式为:违约金金额=培训费用总额×(乙方未尽培训服务期剩余天数/约定服务期限总天数)

5、如发生乙方违约事宜,甲方可直接在应结算的工资等款项中扣减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在乙方付清全部违约金后,甲方将相关个人培训证书返还于乙方,并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涉及的培训花费由甲方出资,金额已由甲乙双方确认,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3、当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处理时,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作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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